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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疫情期间检验业务接待防控措施的通知

[ 来源: | 作者:admin | 发布时间:2022-03-04 | 浏览:2898次 ]

陕西省果蔬及加工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

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

关于疫情期间检验业务接待防控措施的通知

广大客户朋友们:


您们好!近期我市疫情形势极其严峻,但为提供正常和便利的检验服务工作,我中心现作出以下决定:

一、不能亲自送样的客户,可以采取顺丰快递邮递样品的方式;样品邮递费用≤100,由我中心承担,快递服务选择到付,超过100元的部分由客户自行承担。

二、寄送样品前需提前电话联系,以便正确获取样品信息,同时添加业务接待人员微信,发送营业执照、委托人身份证件、非法人需提供介绍信。

三、报告领取可以采取邮递和PDF格式的形式发送至客户手中,报告邮递费用需客户自行承担。

四、亲自送样客户,扫双码(健康码和行程码)、测温、佩戴口罩、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入

五、疫情期间,委托业务费用>600元的,优惠20%

六、业务联系电话:0917-5556008

七、样品邮递地址(仅支持顺丰快递)

收样人:孟洁

联系电话:15399170399 0917-5556008

地址:国家级眉县猕猴桃产业园区C区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。